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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欠錢動殺機 未遂加自首判3年

2023/12/14 05:30

台中地院認為方男有兩次減輕量刑事由,且要鞠躬道歉,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方男徒刑3年。(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方姓男子與陳姓女子是同居情侶,方男欠陳女一筆錢,陳女追討引起方男不滿,今年七月持刀猛刺陳女,還掐脖子用枕頭悶住口鼻,陳女高呼她不要這筆錢,方男才罷手。台中地院審理認為,方男犯後自首,殺人犯行未遂,有兩次減刑事由,雖未賠償陳女,但承認犯罪,開庭時鞠躬道歉,犯後態度尚佳,依殺人未遂罪判刑三年。

女友高呼不要錢了才逃死

判決指出,方男與陳女為了欠陳的錢(金額不詳)起爭執,方男七月九日凌晨趁陳女不注意之際,持刀從後方猛刺陳女右頸,將她壓在地板掐頸,還用枕頭悶住口鼻;鄰居聽到陳女租處傳來撞擊地板聲、女人喊救命及尖叫、哀求放過她等聲音,鄰居敲門想救援,但無人應門。

陳女受到右頸刺傷、右側氣胸、右側血胸等傷害,大喊不要這筆錢了,方男才鬆手。檢警偵查時,方男承認犯行,但稱自己想與陳女同歸於盡。

台中地院認為,鄰居報案後,抵達的警察只知道有傷害或殺人未遂事件,不確定嫌疑人身分;方男於案發、陳女逃離後,就致電警方表示要自首,當時警方尚不知案情與嫌疑人,因此方男符合自首要件。

此外,方男行兇時中止犯行,屬未遂犯,也可減刑,依此將方男判刑三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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