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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婦失蹤24年成無名屍 屏警採DNA幫她落葉歸根

2023/10/18 05:30

警方鑑識人員採樣DNA進行比對。(屏東縣警局提供)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屏東市的一名二十餘歲的黃姓少婦二十四年前在高屏大橋失蹤,二十四年後靠DNA鑑定,確定黃姓少婦是高雄柴山外海的無名屍,讓黃婦順利回家,家屬心情也獲得平復。不過,警方表示,DNA可以正確比對身分,但對失蹤者家屬採集DNA並不是很順利,多數的失蹤家庭常拒絕警方採樣。

多數失蹤者家屬常拒絕採樣

屏東縣警局表示,黃姓少婦失蹤案發生在二十四年前,當時屏東警分局大同派出所接獲黃姓少婦失蹤案後,因適逢颱風過後,懷疑黃婦意外墜橋,經過七天的搜救,始終未發現黃婦身影,而同時段則在高雄市柴山外海,有民眾發現一具女屍,高雄警方懷疑是墜橋的黃婦,聯絡家屬前往認屍,但遺體經多日泡水,外觀已明顯改變,一時無法確認身分,當年DNA鑑定比對技術亦不成熟,僅能先以無名屍身分處理。

屏東縣警察局從年去年七月開始,對失蹤人口責成各分局偵查隊採集失蹤人口逾一年以上、未撤銷協尋的親屬之口腔黏膜細胞,由警局鑑識科送請刑事局鑑定DNA型別,再轉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建檔與無名屍資料庫比對,今年三、四月間,對黃姓少婦的女兒、姊妹採樣,經比對確認與高雄柴山外海之無名女屍具有親緣關係,確認身分後,遺體發還家屬,幫助失蹤二十四年的黃婦終於能夠回家了,也讓家屬懸著二十四年的心,得以平復。

屏縣同意採樣率約13%

不過,雖然DNA的鑑定很精準,但是失蹤者家屬對於採樣並不是很支持,在屏東縣二百九十二件失蹤一年的案件中,同意警方採取DNA的家屬只有三十九件,高達一百一十九件不同意,而無法連繫的家屬更多達一百三十四件,使得採樣率只有百分之十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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