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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剩餘經費挪私用 東縣副衛生局長 涉貪起訴

2023/08/24 05:30

台東縣衛生局副局長鍾明霞涉浮報經費,遭台東地檢署依涉貪污罪嫌提起公訴。(記者陳賢義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縣衛生局副局長鍾明霞涉浮報差旅費及加班費,並將辦理活動、餐會剩餘經費寄存小金庫,作為私人招待長官和親友的費用,鍾還涉指示同事以文書費用購買近三萬元禮券,置放家中供個人使用,檢調去年七月將鍾帶回偵訊後,諭令十萬元交保;台東地檢署偵結,依涉貪污罪嫌提起公訴。

寄存小金庫 用於私人招待長官

起訴書指出,鍾明霞涉嫌四起浮報活動費及一起購買禮券私用案。浮報活動費部分,是鍾從二○一九年任職醫政科長時,在一家飯店舉辦活動和餐敘,涉將活動剩餘經費寄存在餐廳「訂金制」,訂金單由其保管日後使用,四起總計一萬六六八八元;至於禮券部分,則指示同事以文書費用購買禮券,卻將兩萬八九五○元禮券放家裡作為個人使用。

指示同事買禮券 放家中自己用

東檢認為,鍾明霞將浮報經費納為公務宴飲、打好關係等多重用途,未依規定完成簽核。其次,公務員辦理各項研習及會議未用畢之金額,僅能在當次活動設法用畢或繳回,或經程序保留。倘單憑「為公務」之片面說詞即能合理化其行為,則所有主計準則俱成廢文。

案經東檢偵結,將鍾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分罪論處併罰。至於浮報加班費和採購咖啡機案則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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