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退休國小校長陳漢志 剛選上通霄鎮長就搞錢
2023/05/25 05:30
陳漢志是國小校長退休,二○一八年以政治素人之姿投入通霄鎮長選舉,首度從政即當選。(中央社檔案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通霄鎮前兩屆民選鎮長都爆發貪污案,且都是在任期中停職,苗栗縣政府接連指派代理人,使得通霄鎮於二○一七年起,至去年底新科鎮長張可欣上任,通霄鎮長共換了六人,創下地方自治史的罕見紀錄。
前兩屆鎮長都貪污 五年換六人
二○一七年三月,時任通霄鎮長徐永煌因工程採購弊案涉嫌圖利、貪污遭停職,苗栗縣政府先後指派鎮公所主任秘書呂廷泓、縣府簡任秘書潘志明代理鎮長至任期結束。
陳漢志接著於二○一八年當選鎮長,利用公所太陽能光電招租向廠商索賄,於二○二一年九月被起訴羈押,縣府依地方制度法予以停職,並派時任簡任秘書陳永賢代理鎮長。
涉貪交保請辭 時任縣長徐耀昌還慰留
陳漢志獲交保後主動請辭,依地制法規定,他在尚未被法院判刑確定前,仍可復職,時任縣長徐耀昌也表達慰留,不過陳漢志堅決請辭,縣府尊重其個人意願,受理辭呈後由陳永賢持續代理;去年四月,縣府改派退休消防局長徐新淵代理至任期結束。
陳漢志當過國小老師、主任,一直做到國小校長退休,執教多年的他可謂形象清新,因而二○一八年以政治素人之姿投入通霄鎮長選舉,首度從政即當選。
但其選舉期間的競選手法已引發爭議,被檢舉以提供喪家免費接駁車服務的方式賄選,檢方將他起訴,但法官認為他的服務對象不限於通霄選民,不構成選罷法的賄選罪,判陳無罪定讞。
雖然他從選舉官司脫身,但貪念不減,收賄案被起訴後,苗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陳漢志就任鎮長之初,就和機要秘書陳志豪、鎮務顧問黃晏樂,共同謀議向廠商要求賄賂,換句話說,他一坐上鎮長寶座就謀議要搞錢,並安排黃晏樂當他的分身,穿梭於廠商之間「找財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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