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口謊言手段凶殘 法界:最重判死
2022/10/25 05:30
凶嫌陳柏諺下藥行凶 ,手段凶殘。 (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犯下馬國蔡姓女大生命案的凶嫌陳柏諺,犯後雖自首到案,卻試圖卸責,原本說是「協助女友加工自殺」,後又稱是爭吵後不小心用枕頭悶死對方,檢警相驗遺體後發現,蔡女疑為生前遭下藥後,被陳男狠掐致頸部骨折窒息而死;法界認為,陳男下藥行凶,顯然有蓄意殺人犯意,且手段凶殘,即使自首,也不一定符合減刑要件,最重仍可依殺人罪判處死刑。
律師丁昱仁表示,陳男殺人後雖自首,但刑法規定,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換句話說,自首也不一定能百分之百獲得減刑,為避免被告為求減刑,故意在犯罪後「技術性自首」,合議庭審理時仍會視被告有沒有悔意,是否如實自白犯罪,且協助檢方儘速釐清案情,作為評估是否符合自首的減刑要件。
丁昱仁說,陳男行凶後辯稱是「加工自殺」,加工自殺刑期為一年以上至七年以下,與殺人罪刑期十年以上,最重可處死刑,兩者刑度相差甚遠,倘若陳男與被害女子相約自殺,陳男就須提出相當程度的證明,但陳男下手凶殘,使勁掐女方頸骨致骨折,而非單純讓女方因氣管堵塞窒息而死,顯見其說詞可信度低,在法院審理時,可能會被視為犯下殺人重罪卻狡辯無悔意,而被依殺人罪加重其刑。
律師孫瑞蓮則表示,陳男只承認「加工自殺」,而非承認殺人,不能算自首,加工自殺仍是犯下殺人罪,只是符合減責事由,因此刑期較輕,但陳男下藥後掐死女方,犯後卻辯稱加工自殺,顯然是卸責之詞,且無如實交代案情,不符合自首的減刑要件,其犯後態度將影響法官的量刑,最重仍可依殺人罪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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