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刺死女友 無期徒刑定讞
2022/10/15 05:30
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林璟暉刺死女友判無期徒刑定讞。(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竹男子林璟暉不滿印尼籍李姓同居女友聲請保護令並搬離住處,前年六月狂打三百通電話騷擾,八月再持刀前往李女上班地點狂刺她六十刀致死,林男辯稱是李女威脅殺害家人才行凶,且下手前曾吞百顆安眠藥,犯案時意識不清;法院一、二審均不採信,但考量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四十七歲林男與李女同居期間,曾於二○二○年六月打傷李女,並持刀恐嚇「要死大家一起死」,李女據此獲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林男心懷怨恨,狂打三百多通電話騷擾她。
同年八月六日,林男再度打電話揚言,如果不復合就要置她於死地;隔天上午他竟帶一把廚房用刀,至李女工作的泰式按摩店,揮砍李女,李女逃出店外,他追殺並朝她胸部行刺多下,再拉回店內繼續猛刺全身,李女共身中六十刀慘死。
林男辯稱是李女恐嚇要找人殺害他媽媽、兒子,他受到刺激才會「義憤殺人」,且案發前他服用安眠藥,犯案時意識不清。
雖否認、卸責 有教化可能
一審新竹地院根據醫師鑑定報告,若林男吞下一百七十顆安眠藥,血液藥物濃度將逾十二微克,但他卻只有○.三六,不採信其辯詞,審酌林男否認、飾詞卸責的態度,但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二審高院認為,李女因不堪林男暴力相向,而躲避至他處、要求林男搬離、請警察協助等柔性處理,林卻辯稱遭李女威脅,辯詞有違常情,仍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二審無誤,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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