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樹立彈劾新標準/法界︰杜絕審案黑箱 受禮應迴避
法官鄭小康與商人不當往來,監院通過彈劾。(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與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往來,被監察院認定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情節重大,十四日提起彈劾。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監察院樹立了一個彈劾新標準。
何俊英表示,過去通常是犯下刑事犯罪、私德不檢、執行職務嚴重瑕疵等的司法官,才會被送懲戒;本案鄭小康審理期間未和翁接觸,並判其公司敗訴,但審前和翁飲宴、審後持續接觸而遭彈劾,由此看出,監察院是在告訴司法官,只要外觀上易被民眾質疑不公,就應自簽迴避,不用再深究執行職務是否偏頗,也就是司法官無故接受他人餽贈與飲宴,未來一旦審到對方案子,均應迴避。
何強調,新標準趨於嚴謹且明確,方向正確,但也要避免淪為獵巫,害法官不敢交友,影響判斷的準確度。他研判,因鄭小康接受飲宴或受贈後,仍做出合理判決,未影響職務,將來到了懲戒法院,不一定會被重懲。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表示,法官不應該無故接受餽贈,飲宴時更不應讓他人買單,這是做為司法官必備的自我要求;他認為,本案重點在於,司法官若有被人質疑審判公正性之虞,尤其牽涉到送禮等節,就應自請迴避,而不是探討判決是否合法。
林永頌說,這個標準並非叫司法官都沒有朋友,而是訓練司法官要有一把道德量尺,一旦研判可能越界,就要做出適當反應,以杜絕人民的司法黑箱質疑。
林指出,翁茂鍾無故送鄭小康襯衫,有押寶買保險的疑慮,判決後鄭又主動和鄭聯繫,換作一般人,鄭會親自連繫當事人嗎?不論兩人談話內容為何,這種行為已逾越公務分際。
林永頌指出,司法官不論和哪些朋友出去,都應各付各的,無故不要接受禮品;遇友人諮詢法律意見,應請他找律師;友人涉訟時,禁止私下接觸;判決後仍得「公私分明」,談話勿提訴訟內容。林籲司法官的親朋好友,體諒他們的工作,勿讓其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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