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老梗騙取2公斤黃金 車手賺1.1萬 判賠328萬
2021/05/25 05:30
三十歲李姓男子被吸收當「黃金」車手,李男雖領到一萬一千元佣金,但民事庭判他需賠償被害人三百廿八萬餘元。(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檢警針對專門洗錢的水房,全力掃蕩不法金流,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詐騙集團以老梗鎖定台中林姓婦人,要求她將錢轉換為黃金,再將兩公斤黃金交給佯裝書記官的三十歲李姓車手,李男則依指示,將黃金條塊放在餐廳男廁垃圾桶內,藉此製造金流斷點;李男雖領到一萬一千元佣金,但將黃金交付上游即被查獲,台中高分院依加重詐欺罪判李男兩年徒刑,另二審民事庭判他賠償林婦三百廿八萬餘元,李男當「黃金」車手付出慘痛代價。
金塊放垃圾桶 製造金流斷點
去年三月底,李男被綽號「老哥」為首的詐團吸收當取款車手。去年四月十四日,詐團成員假冒戶政人員、檢警撥打電話給林婦,佯稱她遭毒品集團冒名申請戶籍謄本,據此在銀行開立人頭帳戶並涉及洗錢,需前往郵局解除定期存款,轉換為黃金做為保證金,再交給書記官監管,釐清案情後即歸還。
林婦唯恐面臨牢獄之災,前往郵局臨櫃解除一百五十萬元定期存款,再前往台銀水湳分行,以近一百六十四萬元購買一公斤的黃金條塊,隨即交付給車手李男,李再依指示將黃金條塊攜回台北市,放置某速食店男廁垃圾桶,供不詳詐團成員拿取,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李男獲取五千元報酬。
車手李男被捕 承擔民刑責任
隔兩天,林婦又依詐團指示,至郵局再解除兩百萬元定期存款,前往台銀水湳分行以一百六十四萬餘元購買一公斤黃金條塊,同樣交付給李男,李將黃金條塊攜回新北市,放在三重區某咖啡廳男廁垃圾桶內,供不詳詐團成員拿取,李男獲取六千元報酬。林婦事後驚覺受騙報案,李男被逮送辦,承擔民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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