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金融犯罪債留台灣 蒸發逾千億
2021/03/15 05:30
重大金融犯罪判刑案例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細數國內歷來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掏空、股價蒸發造成的損失超過千億元,落得債留台灣,無數股民、投資人血本無歸。
幸福人壽127億元資產遭掏空案爆發後,金管會、保險安定基金就已進場接管幸壽,目前已追回76億台幣,並持續執行追贓。
另外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以贓款輾轉購買北市信義D1、D3土地、高雄八五大樓君鴻酒店樓地;檢方聲請沒收此3地,D3、君鴻皆已法拍拍定轉手,D1的152坪則三拍流標。
其他重大案例中,「力霸集團掏空730億元案」是台灣史上規模最大的掏空案,主謀王又曾逃亡美國多年,2016年在美國出車禍,客死異鄉,並未受審,其7名子女皆有罪定讞,刑期最重的是王令一,被判刑12年,2018年假釋獲准。
「博達掏空案」葉素菲透過虛增營業額、境外假交易等手法,掏空博達63億元,被判刑16年8月定讞,今年1月已刑滿出獄。掏空近200億元的「太電掏空案」,時任太電財務長胡洪九最終被判刑14年半、併科罰金10億元,時任董事長孫道存僅判刑3年,孫去年已刑滿出獄。
大同集團前董事長林蔚山,挪用大同公司款項金援自己私人投資的通達國際公司卻慘賠,造成大同集團虧損13.5億餘元,法院前年判林蔚山8年徒刑定讞,已入獄。
尚未定讞案件中,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涉主導「百尺竿頭」併購案騙局,為國內獲准公開收購卻違約交割的首例,致樂陞股價崩跌、市值蒸發逾183億元黯然下櫃,股民血本無歸,一審將他重判18年、二審卻輕判12年,但被最高院撤銷,更一審審理中。
多年來以假交易數據向數十家銀行詐貸386億元的潤寅集團,台北地院一審將其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各判刑26年、28年,已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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