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沒切細噎死老翁 印尼看護判刑
2021/01/09 05:30
老翁吞不下大肉塊噎死,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將印尼籍看護判刑三月。(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印尼籍看護阿密(譯音),照顧中風的黃姓老翁時疏未注意,將沒有切細的大塊肉放在餐盤上就去如廁、洗碗,未料黃吞不下大肉塊噎死;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將阿密判刑三月,因她以廿五萬元與家屬和解,獲法官給予緩刑兩年。
老翁中風又沒牙齒 吞嚥咀嚼力差
判決書指出,八十歲黃翁二○一二年中風,行動不便,四十歲的阿密從前年下半年起,受黃家聘用照顧黃翁。
去年四月二十一日晚間八點多,阿密在客廳陪伴照顧的黃翁用餐時,本應注意黃翁因中風後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年紀大且沒牙齒,吞嚥咀嚼能力較差,竟疏未注意,將未切細的大片肉塊,放在黃翁伸手可觸及的餐盤上,就先行離開如廁、洗碗,沒想到黃翁伸手將大片肉塊往嘴裡塞。
看護餐後未檢查 翁肉塊哽喉不治
阿密稍後返回客廳,開電視給黃翁觀看,也沒查看黃的嘴裡已卡住一片大肉塊吞不下去,又離開前往廚房繼續洗碗;黃翁因無法自行嚼碎吞嚥,異物哽噎呼吸道致呼吸性休克。稍後家人發覺,緊急通知救護人員到場,自黃翁咽喉處取出一公分及四公分肉塊各一塊,但送醫後仍不治。
阿密坦承疏未注意,將未切細的大肉塊放在黃男餐盤上可觸及之處,且黃男用餐後未檢查他嘴巴內有無異物哽噎。
新竹地院法官念其案發後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答應賠償廿五萬元,最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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