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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一女同床 女告男友硬上

2021/01/06 05:30

林男偕女友及兩名友人同睡在一張雙人床,林男與女友嘿咻!卻演成性侵疑雲。 (圖為男女四人同眠示意圖,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林姓男子在台南友人家與女友「小芳」爭吵,吵完當晚和2名友人、總共3男1女同睡一張大雙人床,小芳事後提告指控,男友竟大膽在床上「硬上」她;但林男強調,當時是女友配合他做愛,還在不驚動同床友人下,悄悄變換性愛姿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被告3年2月徒刑,不過台南高分院做出逆轉判決,認定被告未違反女友意願,判他無罪。

沒震醒另兩男 二審逆轉無罪

二審台南高分院法官調查認為,小芳當時穿的是有4個扣子的短褲,若男友要強脫女方褲子,須耗費很大力氣;一旦小芳掙扎、拉住褲子,拉扯動作會很大,造成床墊震動,同床友人不可能未察覺。且後來小芳對於褲子如何脫掉稱「忘記了」,前後說詞不一。

另一方面,小芳承認配合男友變換性愛姿勢,且事後小芳還繼續玩電腦;全案起因於小芳的姊夫聽聞此事,跑去打了林男,再帶小芳報案,不是小芳自願提告,後來小芳也繼續與林男交往。

與情侶同床的2名友人也證稱,整晚沒發覺小芳有反抗或掙扎的言行,其中一名友人一度在床微晃時起身看了一下,感覺小芳聲音被堵住,但有搖頭說「沒事」;法官認為小芳主動不出聲求救,並非遭男友強壓嘴巴,證述對林男有利,依此認定林男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檢方還可上訴。

檢方當初起訴指出,小芳前年2月曾與林男在友人住處爭吵,當晚就寢時,小芳還氣著男友,林男明知女友未與其和好、無意發生親密關係,卻在求愛遭拒後性侵得逞。林男稱,女友是迫於家人壓力才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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