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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叫下車走軌道回月台 男遭列車撞傷告贏台鐵

2020/11/25 05:30

曾男被列車司機叫下車走軌道回月台,卻遭自強號撞傷圖為新竹火車站示意圖。(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某科技公司研發部曾姓經理深夜搭台鐵區間車抵達新竹火車站,不知道是區間車終點站而滯留車廂,當區間車停靠月台附近調度區,林姓司機員才發現曾男沒下車,竟開側門要他走軌道回到月台,未料遭自強號撞斷9根肋骨與氣血胸,曾男向台鐵求償148萬元,新竹地院認定台鐵有過失,判賠36萬元8千元。

不知終點站 滯留車廂

曾男說,2017年10月13日晚間自埔心站搭乘台鐵區間車,晚間10時4分抵達新竹站,列車停靠第2月台,他未發現新竹站是終點站,因此未下車,洪姓站務佐理員清車時發現他,告知已是終點站,但未確認他下車,即關上車門,並通知調車員列車可駛離月台。

林姓司機員將列車開到月台附近的調度區停放後,行經車廂發現曾男未下車,竟在車上指示他行走路線,並開啟北端駕駛室側門叫他下車,讓他行走軌道區。

聽司機指示 遭撞重傷

曾男走到106.6公里處,未聽聞鳴笛聲,遭自強號列車擦撞,造成胸部挫傷、肋骨骨折及氣血胸、胸椎棘突骨折、骨盆挫傷等傷勢,被判定為重大傷害,身體因疼痛無法入眠,需服用抗焦慮藥物,也無法從事熱中的路跑活動,並對搭火車有強烈恐懼感。

曾男說,治療至少3個月,嚴重影響生活品質,漫長復健是否能完全康復,仍無法確定,身體痛苦、精神折磨難以承受,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連同醫藥費等共求償148萬元。

台鐵說,列車到達終點站前,都會廣播該站為終點站,請乘客下車。當天站務佐理員清車時,發現曾男在車廂內滑手機,隨即面告請他下車,看見他起身準備下車後離開。而林姓司機員發現曾男後,告知留置於車廂內,曾男未遵照指導,逕自下車行走穿越軌道,剛好自強號進站,曾男因驚嚇自行跌倒、撞向鐵軌導致受傷。

林姓司機員說,當時他跟交接的司機交接完後,轉過頭才發現曾男不見了。不過法官要求台鐵提出與林男交接的司機員年籍資料,台鐵竟稱資料已銷毀。

男負3成過失 判賠36.8萬

法官認為,林姓司機員發現曾男在車廂時,應依台鐵作業規定通報,由站方派員將人護送至車站,卻未依規定執行,認定林姓司機員對事故發生實有過失。

不過,穿越鐵道屬違法且具危險性,曾男也應負3成過失責任,判決台鐵需賠償36萬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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