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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犯法 同事:兩敗俱傷

2020/11/07 05:30

法官蔡政佑小檔案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涉偷拍曾姓女法官的電腦LINE對話內容,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他在偵查時自述,不知友人及曾女都已離婚,誤以為自己介紹雙方認識,卻破壞了2個家庭,才會偷拍並向上檢舉婚外情;不過法界同事都對他的作法連連搖頭,認為「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偷拍不但本身觸法,也害女法官私事被浮上檯面,兩敗俱傷。

介入友人家務事 用錯方法

曾女認為,蔡男從偷拍的訊息,可知她與對方均離婚;不過蔡男辯稱「事前完全不知情」。檢方以數位採證勘驗蔡男手機,發現他5月25日當天,僅拍攝友人於上午5點52分及7點17分,傳送給曾女的3則訊息和友人LINE頭貼照,並沒有拍攝其他對話,難認蔡男有從訊息中得知雙方均已離婚,而曾女也自承離婚之事僅少數同學知道,未曾告訴蔡男。

蔡男在偵查中自述,他與雙方的家庭都認識,事前真的不知雙方已離婚,才會在看到私密訊息後十分驚訝,認為自己破壞了2個家庭,他身為介紹人心裡很痛苦,為挽救這件事,決定告訴院長,沒有故意虛構婚外情來誣指曾女違反法官倫理。

同事︰先求證 會有更好方式

法界同事表示,蔡男與雙方都是朋友,第一時間大可向雙方查證,也有更好的方式,難以想像「怎麼會拿偷拍的照片來檢舉?」若日後未取得和解、撤告,恐面臨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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