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鄉長、鄉代主席勒索包商逾千萬 檢求重刑
2020/11/07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大城鄉長蔡鴻喜涉嫌向施設綠能的外包商索賄350萬元,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則找來黑道張秝綸撐腰,向2家外包商脅迫交付地方回饋金共1410萬元,隔壁芳苑鄉地方角頭洪舜揚眼紅,也前往索賄750萬元,檢方痛批,索賄談判地點在鄉公所,地方雙龍頭根本狼狽為奸,彰化地檢署近日偵結,將蔡鴻喜、王宏銘等7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施以重刑。
檢批地方雙龍頭狼狽為奸
起訴書指出,大城鄉進行農地種電、風電等國家綠能設施,陸地管線由承包商外包給朕豐、星能等管路工程公司施工,時任大城鄉公所秘書王宏銘,2018年8月找來擁槍自重的張秝綸協商要「過路費」,朕豐公司黃姓負責人畏於權勢,交付王、張350萬元,2018年10月王宏銘又找他人向黃姓廠商勒索60萬元。同年8月,大城鄉外海風電動工,王宏銘邀其負責陸地管排的星能公司餐敘,席間不斷施壓,現場外籍工程師擔心損及公司信譽及國際名聲,同意交付750萬元給王、張2人。
芳苑鄉地方派系洪舜揚得知,也打著認識「冷面殺手」謝惠仁,跟鄉長、主席很熟等名義,恫嚇星能交付750萬元回饋金,後來洪又與王聯手,以大城、芳苑2鄉都要有人打點,再脅迫星能交付500萬元(雙方平分)。
起訴指出,蔡鴻喜也以施作管線申請路權為由,透過大城鄉調解委員會主席黃碧枝向朕豐公司索賄,廠商計匯款350萬元「買路費」,才得以繼續開挖。
彰化地院昨開偵查庭,蔡鴻喜、王宏銘分別以120萬元、150萬元交保,張秝綸續押,洪舜揚釋回但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