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辦案懶蒐證 舊照片「複製貼上」
2020/08/03 05:30
檢方抓包項目
兩次人物車牌一模一樣 檢方識破起訴 法官判刑1年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家泰式舒壓會館2度被檢舉「假結婚、真賣淫」,承辦的北斗分局40歲鄭姓警員為了「省事」,向彰化地檢署聲請搜索票時,竟將第一次聲搜的蒐證資料「複製貼上」,僅修改日期,檢方將違法業者起訴。檢方事後發現蒐證資料,怎麼照片中人物穿著與周邊車輛車牌與前一次一模一樣,因而查出警察違法蒐證,依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彰化地院考量鄭員已認罪,判徒刑1年、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7萬5千元。
判決書指出,北斗警分局2016年12月接獲檢舉,指稱北斗鎮中山路一泰式舒壓會館「假結婚、真賣淫」,鄭員彙整報案紀錄並拍攝7張蒐證照片後,2017年2月向彰化地檢署聲請搜索票獲准,翌日鄭員與同仁前往搜索,但並無結果。
其後,警方又接獲相同的檢舉,2018年1月仍由鄭員接手承辦。鄭員曾偵辦此案,為省事起見,竟將之前的偵查報告內容直接「複製貼上」,然後更改年份、日期,而檢附的照片也是2017年所拍攝,再報請檢方並取得搜索票。
鄭員等人進入該店搜索,扣得相關性交易證據,檢方將姜姓業者依妨害風化罪起訴。但檢方事後調閱聲搜卷發現,2018年蒐證照片內車牌、路人和2017年聲搜卷蒐證照片都一模一樣,因此起訴鄭員。
警涉偽造文書
彰化地院審理時,鄭員坦承犯行,並在審判前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法官認為,鄭員行為足以損害司法機關對審核搜索票正確性,因此判刑。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蒐證照片拍攝的車牌與路人穿著,都沒有差別,蒐證資料根本就是「複製貼上」。葉建成說,鄭員便宜行事,造成蒐證過程違法,可能影響最後判決結果,更損害司法之公信力。
鄭姓員警聲請搜索票作假被檢方抓包,被偽造文書提起公訴。(記者陳冠備攝)
-
憲訓中心19歲士兵收假前墜樓 父衝下樓CPR送醫急救不治
-
彰化警失蹤4天 追監視器赫見新北墜橋亡
-
駕訓班教練摸女學員私處 還拉手碰「那話兒」說「很硬」
-
轎車公然違停公車站牌前 取締警見這幕急送駕駛就醫
-
新店五重溪發現浮屍 彰化警局證實為26歲男警
-
新竹博士工程師狂追已婚同事 尾隨進女廁告白「我要娶妳!」
-
大甲媽回鑾扶轎男子控毆打 鎮瀾宮副董鄭銘坤:要告就告
-
追進女廁敲門告白已婚同事 喊「要娶妳」/竹科博士工程師 跟騷判拘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