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三讀 國民每年參審600案
2020/07/23 05:30

立法院臨時會昨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民進黨立委高舉布條,高喊「司法改革,向前邁進」。(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謝君臨、黃欣柏、吳政峰、陳鈺馥/台北報導〕歷經三天二夜,以不斷電持續逾三十四小時進行三百四十六次表決之後,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預計二○二三年元月一日起,以六位國民法官與三位職業法官合組一審法院合議庭,「合審合判」特定案件,初估每年國民參審五百多至六百件刑事案。
司法改革里程碑 2023年上路
司法院長許宗力表示,國民法官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大里程碑,對我國司法制度而言是歷史性一刻,藉由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一起審理討論,共同做出決定,可讓裁判結果更接地氣。許宗力期望相關民間團體放下立法過程中的歧見,一起通力合作,讓台灣司法走向多元交流、全民參與的新紀元。法務部認為國民法官制度兼顧民情與真實發現,是我國現階段推行的國民參審模式,最適合及穩健的選擇。
6國民法官、3法官 組合議庭
「法官協會」發表聲明,指此法案為司法社會化工程的重要基石,也欣見為刑事審判制度帶來新風貌,同時呼籲司法院著手因應配套措施。不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等民團人士,與國民黨、時代力量、民眾黨等在野黨,認為執政黨草率倉促立法,表示失望譴責。
本次立法,民進黨採司法院版本的參審制,國民黨與民眾黨為參、陪審並行,時代力量堅持陪審制;因各版本歧異甚大,三度協商後仍保留近百條文,致表決三天才完成立法。
新法規定,自實施日起,以六年為評估時間,必要時得延長或縮短,司法院成立成效評估委員會,每年提出評估報告,六年屆滿後一年內提出總結報告,提供未來法律修正或相關配套措施的建議。
條文明定,選任程序自公布日施行,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從二○二六年起施行,其餘大部分條文自二○二三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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