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小三想分手嗆元配 外遇男PO裸照報復

2018/09/11 06:00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張男辯詞違反常理,依散布猥褻影像罪與恐嚇罪,各判張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合併執行10月徒刑確定。(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檳榔西施小芳(化名)想與已婚的張男分手,張男卻糾纏不清甩不掉,小芳改向其元配告狀,希望能管好自己的老公,還不忘揶揄「妳無法滿足他」、「遜咖的技術」,張男遂將小芳裸照上傳網路,威脅要傳到色情網站,法院審理時,他稱動機是「保護配偶」,阻止小芳騷擾妻子,法官認為辯詞違反常理,依散布猥褻影像罪與恐嚇罪,各判張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合併執行10月徒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張男2016年與小芳婚外情,小芳想分手,張男卻繼續糾纏,且有狂打電話、猛傳訊息,並於小芳住處或檳榔攤站崗等行為。小芳受不了糾纏,同年12月底至翌年2月,傳訊息給張男元配告狀,希望元配約束張男,包括「妳就不能叫他不要一直來煩我」、「妳老公賤骨頭,趕都趕不走」、「悲哀的張太太,妳老公又來我的店旁邊站崗」。

小芳狀告之外,卻又揶揄元配,包括「妳無法滿足他」、「以妳遜咖的技術,只能鬼吼鬼叫」、「妳對他的吸引力,就這麼差嗎?」張男可能基於報復之心,2017年2月間將小芳裸照5張,上傳到LINE群組,指小芳是妓女,又威脅要把裸照傳到各大色情網站,「妳的檳榔生意如果火紅,不要忘了感謝我」、「經紀公司找妳演出,也不要忘了感謝我」。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稱動機是「保護配偶」,法官認為,小芳雖揶揄元配,本意仍是希望元配約束張男的誇張行為,張男辯詞違反常理,依散布猥褻影像罪與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合併執行10月徒刑。張男上訴二審,仍堅持「保護配偶」,台中高分院不採信,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