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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尾隨網模 趁洗澡硬上 被「勸退」

2018/09/04 06:00

左圖、下圖:監視器拍下施嫌穿著正式服裝,在巷內尾 隨網拍女模「琳琳」。 (資料照,記者劉慶侯翻攝) 右圖:琳琳掙扎時嘴角撕裂傷。 (圖:琳琳提供)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經常檢舉市區違規停車的42歲「檢舉達人」施力仁,尾隨台北市一名網拍女模「琳琳」(化名)返回租住處,趁琳琳洗澡時,將她壓倒在地欲性侵,琳琳臨危不亂,與施男聊天周旋2小時,以答應和他做朋友為由,說服施男離去,隨即報警;台北地院昨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施男4年徒刑。

性侵未遂 施男判4年

判決指出,今年3月22日凌晨3時,琳琳出門買消夜返回租處途中,被施男尾隨進公寓,施男以雨傘撬開她住家鐵門進入,琳琳在浴室淋浴洗澡,施男突從後方用浴巾包住她頭,裹住嘴巴和眼睛,將她壓倒在地欲強行性侵。

琳琳極力保持冷靜,靈機一動說:「我是不是得罪過你,才來傷害報復我?你要什麼?」隨後與施閒聊拖延2小時,最後答應和施男當朋友,成功勸退施男。

待施男離去後,琳琳隨即報警,警方赴士林逮捕施男,查出他曾在中山區一家按摩院擔任泊車小弟,熟悉當地路線,犯案前是「檢舉達人」,經常檢舉市區違規停車。北檢複訊後聲押沒成功,抗告才准押。

北院審理後認定,施男認罪,犯罪過程中主動停手,符合「中止犯」的減刑要件,但審酌年輕力壯的施男只為滿足慾望,深夜隨機跟蹤落單女子,侵入住宅欲性侵,造成被害人無法磨滅的心理傷痛,危害治安,並考量琳琳拒絕和解,因此判刑,可上訴。

此案還查出案外案,今年5月刑事局鑑識中心根據施男DNA,比對出與10年前一件未破性侵案的嫌犯DNA一致,一舉偵破10年懸案,北檢另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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