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收賄780萬/所長帶頭串供 北市7警被求重刑
北市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見圖)等10警,涉嫌集體收賄被起訴。(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警分局貪瀆弊案,查出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及多名警員,13年來涉嫌按月至酒店收賄,酒店業者甚至尊稱警員「老師」,藉以包庇轄區色情業者,不法所得約780萬元,昨依涉犯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圖利媒介性交罪、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起訴前所長林崇成等10警,其中林等7警不認罪,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除了林崇成之外,其餘被起訴的警員包括郜振傑、紀炳場、陳宏洲、吳翊銘、曾紀勳、楊智清、侯朝斌、顏子恩、馬國棟;另,林崇成涉嫌將賄款轉到妻子李青芬帳戶,再由李挪作他用,李也被依涉犯洗錢罪嫌起訴。至於酒店業者巫蕙玲、胡錦蓮、黃月貞、楊瑀琦不法所得約7500萬元,則被依交付賄賂罪、刑法媒介性交易罪起訴。
北檢痛批,林崇成等人利用國家賦予的權力與機會,包庇色情業者,嚴重損害公務員清廉信譽,且林等7警不但否認犯行,林、紀、陳於檢調搜索、約談時,甚至串供、飾詞狡辯,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至於郜、曾、楊及業者均坦承犯行,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檢則建請法院從輕量處,以啟自新。
全案源於檢調去年偵辦一起媒介色情案,查出原名「升華麗坊」的立邦酒店,涉嫌以餐廳名義「掛羊頭賣狗肉」,實則勾結人蛇集團,媒介外籍女子來台賣淫。
檢調獲報,林崇成及「21警勤區」前後任多名警員,涉嫌自2004年7月至2017年7月間,由警員按月至酒店收賄,酒店媽媽桑巫蕙玲見警前來,會尊稱「老師」,並安排至包廂由會計撥款,每月賄款4萬元,逢三節則加倍至8萬元,再由涉案警員朋分,藉以減少警方臨檢次數、在行動前先知會,或根本不臨檢,讓業者規避查緝。
今年3月、5月,檢調發動搜索、約談行動,訊後聲押禁見林崇成等10警及2名業者獲准,昨偵結起訴,檢方不排除還有共犯,全案擴大偵辦中。
北市中山一派出所。(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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