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廁所撞見四腳獸 通報校方逮狼班導
2018/06/11 06:00
偷偷帶女學生到廁所猥褻,直到被其他學生目睹「四腳獸」才曝光,楊姓國中班導師被台北地檢署依猥褻少女罪將楊男起訴,最重可處以3年徒刑。(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在新北市某國中擔任班導師的楊姓男子,竟與小他將近30歲、才剛滿14歲的女學生談戀愛,甚至趁學校午休時間,偷偷帶女學生到廁所猥褻,直到被其他學生目睹「四腳獸」才曝光,楊男辯稱與女學生真心相愛,家長氣得提告;台北地檢署日前依猥褻少女罪將楊男起訴,最重可處以3年徒刑。
辯稱是真愛 女學生家長憤提告
去年10月某日中午,未婚的楊男趁學生午休、打掃時間,將這名女同學帶至廁所,隔著衣褲撫摸胸部及下體,因2人占用廁所太久,負責打掃廁所的學生從門縫一探,驚見廁所內竟有「四腳獸」,立即大喊並告訴其他同學。
師生二人確認其他學生離開廁所,才一前一後走出。但此事迅速在校園傳開,有學生透露曾看到楊男帶女學生進廁所,學生們覺得事態嚴重,決定告訴校方。
校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楊男帶女學生進入廁所且許久未出來,驚覺事態嚴重,立即通知女學生家長到校,並質問楊男,他承認與女學生談戀愛,曾兩度帶女方到廁所幽會;至於女學生的說法,也與楊男相符。女學生家長聽聞愛女竟在學校被男導師猥褻,氣得提告。
猥褻少女罪起訴 最重處3年徒刑
因女學生未成年,檢方考量楊男此舉已嚴重逾越師生分際,且涉犯刑法猥褻少女罪,經比對師生二人說詞及勘查監視器畫面後,認定楊男的罪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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