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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出獄52天 性侵男童判13年

2018/06/05 06:00

男童家屬在臉書號召網友到場聽判,警方為此動員10餘名警力維持秩序。(記者張議晨攝)

男童父︰可接受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性侵男童的37歲陳姓累犯,去年9月出獄才52天,又性侵10歲男童小剛(化名);宜蘭地院昨宣判前,男童家屬在臉書發文號召網友到法院聽判,「看看判決是否公平」,但最後僅男童父母到庭聽判,陳被判處13年徒刑。男童父親說,可以接受判決結果。

家屬號召網友聽判

警方調查,住在宜蘭縣冬山鄉的小剛,去年9月17日出門叫在籃球場打球的哥哥回家吃飯,剛出門不久,就被騎著腳踏車的陳男誘騙性侵得逞,犯案時手上還戴著佛珠;陳男當晚被捕,竟稱「看到小男孩就會有衝動的感覺。」

檢警查出,陳男曾因性侵2名未滿12歲男童被判刑12年半,服刑期間還性侵獄友,去年7月28日刑滿出獄,竟又性侵10歲的小剛,犯案時,才做完醫院的團體治療。

宜蘭地院昨天下午4點宣判,警方為免衝突,動員10餘名警力到法庭維持秩序。不過,宣判時並無網友到場,除法院人員,庭內只有男童父母。小剛父親說,他們是低收入戶,怕遇到恐龍法官輕判,要上訴有困難,才號召網友聽判。

宜蘭地院表示,陳男並未記取教訓,精神鑑定後並無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辨識而行為的能力,屬累犯應加重其刑,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13年徒刑。

「我們可以接受。」小剛父親說,判刑10年以上才符合社會公義、讓人信服;小剛母親則說,他們對法律不了解,會再跟律師討論刑期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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