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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若不認女兒 小三只能提確認之訴

2017/10/06 06:00

李女帶著2歲女兒來台認親。(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執業律師鄭懿瀛指出,若這名台商承認小孩是他的,可辦理領養手續,小孩就不會成為人球,但若台商否認,小孩的母親可提起確認之訴,一旦進入訴訟,曠日廢時,小孩及媽媽都會因這次簽證的期限必須出境,但她們兩人還是有中國國籍,不會成為人球,至於跨海官司就看日後訴訟結果。

進入訴訟將曠日廢時

鄭懿瀛說,我國國籍法採屬地兼屬人主義,小孩生父如確是李姓台商,她就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入境台灣後台商到戶政單位辦理領養手續即可,此案會發生特殊狀況是台商如果不承認,雖然小孩母親聲稱擁有DNA證明,但最後還是要經過訴訟才能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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