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證據齊全 台灣不會輕縱詐騙
2017/07/28 06:00
跨國詐騙嫌犯在馬來西亞被逮時,全都蒙著頭,沒臉見人。 (資料照,記者黃建華翻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地院將境外遣返回台的詐騙集團幹部重判6年徒刑,法務部昨表示,外界誤解台嫌抓回台灣會輕縱,事實上有些台嫌回台未獲重判,主要是因相關證據不足;本次法官證認兩名被告是集團核心,施以重刑伺候,顯示我國司法「嚴懲詐騙」的決心。
此外,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我方希望台嫌遣返回台,並非包庇國人在外國犯罪,而是依法擁有司法管轄權,應讓台嫌回台就審,由我國法院審判。
台人境外犯罪 我本就有管轄權
陳明堂指出,跨國電信詐騙案屬於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根據刑法第5條的司法管轄權規定,我方對台嫌涉犯跨國電信詐騙案擁有管轄權。
對於部分台嫌因證據不足無法重判,法務部表示,由於我方法院審理較嚴謹,但檢警等司法機關又不便出境調查,因此法務部才希望兩岸能共同打擊犯罪,交換相關卷證資料,才能徹底打擊詐騙犯罪。
-
中國史上最大詐騙案 26歲女嫌捲千億逃大馬
-
馬國機房詐騙案 2「局外人」是主嫌
-
浪琴迷你多情新作腕間玩色!
-
誰說房車不能有休旅魂?SENTRA改款試駕
-
8旬翁「野狼」機車不翼而飛 報警失竊原來是忘記停哪兒
-
遊覽車削頭死者兒強盜銀樓 業者盼重啟警民連線
-
小三偷吃腥夫還產1子 原配怒告獲判賠100萬
-
獨家》遲緩兒死亡爆虐童疑雲?檢方解剖:腹部有腫瘤
-
晚上搖珍奶、白天改手槍! 中警衝屏東逮人扣槍彈
-
千萬房產借名登記? 父要女歸還吞敗
-
驚!嘉義中埔BMW暴衝洗車場 19歲女員工遭撞飛卡車底
-
才剛慶生就遇死劫!台東自小客自撞電箱翻入溝 車上男女不治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