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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搖珍奶、白天改手槍! 中警衝屏東逮人扣槍彈

中市警方南下屏東逮人。(警方提供)

中市警方南下屏東逮人。(警方提供)

2024/05/14 22:25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屏東縣陳姓男子晚上在夜市擺攤賣珍奶等手搖飲,白天則因興趣窩在住處改槍,台中市警方掌握陳男涉擁槍情資,去年底南下抓人,當場查扣改造槍彈及改造工具一批等證物,全案依槍砲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後,檢方聲押獲准,全案也在近日偵結起訴。

台中市刑大偵八隊長曾朝顯今天說明案情指出,該隊日前偵辦槍砲案件,接獲情資顯示屏東縣萬丹鄉陳姓男子(49歲),平日是某夜市飲料攤商,但因對槍枝情有獨鍾,除持有非法槍械,甚至在網路上購買零組件及改造、保養工具,嚴重危害地方治安,隨即對其進行跟監蒐證。

經與高雄市左營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後,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去年底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屏東將陳男查緝到案,還在其住處起獲改造手槍1把、子彈31發、銅製彈頭及彈殼1批、改造槍械工具1批及手機5支等贓證物。

對於改槍目的、取得零件、何時取得槍彈等細節,何男警詢中均避重就輕,甚至推給行方不明友人,全案依槍砲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後,檢方認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押獲准,而全案經檢方偵結後,近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製造手槍及子彈罪嫌起訴在案,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

台中市刑大呼籲,非法槍彈為暴力犯罪之亂源,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作為,切勿以身試法,另民眾如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報案電話110檢舉,如提供犯罪線索因而破案者,警局將從優核發民眾協助破案及檢舉獎金。

警方查扣的槍彈及改造工具。(警方提供)

警方查扣的槍彈及改造工具。(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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