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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 兒女無辜 父母無權定生死

2017/02/06 06:00

台北市北投區5日發生張姓男子殺3子女再自刎命案,檢方勘驗完畢,遺體陸續由禮儀公司運往殯儀館。(中央社)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北投發生父親砍殺子女憾事,家扶基金會執行長何素秋強調,小朋友絕對不是父母私人的財產,而是國家社會的公共財,儘管因未成年由父母養育監護,但父母沒有權利決定子女生死,不管從人權或法律角度來看,小朋友都是受保障的。

何素秋說,很多父母會有迷失,認為現在自己過得很不愉快,孩子也是跟著受苦,帶走孩子對孩子比較好,這都是錯誤的,因為孩子的未來有無限發展的空間。何素秋強調,孩子是無辜的,莫名地被結束生命,對孩子是非常不公平的,近年來社會已面臨少子化,又少掉這麼多孩子,實在是令人難過與不捨。

何素秋指出,父母親遭遇困難時,應該要向外求援,家扶的經驗顯示,很多時候家庭在絕望時,向社福單位求助,只要轉個念頭,整個情況就會不一樣。

兒福聯盟資源發展處主任陳雅惠表示,這顯示孩子的父親情緒控管有問題,遇到問題不應在衝動下做出任何決定。

陳雅惠說,孩子也要有一個觀念,父母不能決定自己的生死,如果發現父母自己,或想讓孩子有輕生、尋死的念頭,應該趕快對外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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