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驚傳虐童案! 4歲男童成植物人 10歲哥哥也受虐
高雄驚傳重大兒虐案,圖為警方在男童家勘驗。(記者黃佳琳翻攝)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高雄發生虐童案,導致4歲男童成植物人,高市社會局今(13日)表示,除了4歲男童,他的10歲哥哥也受虐,已為兩兄弟申請緊急保護令,至於幼兒園未通報部分,將依警方調查資料查辦,若幼兒園知悉未通報,將依兒少法開罰。
高雄26歲鄭姓男子疑因看不慣女友的4歲兒子吃餅乾掉屑,竟罰孩子半蹲,小男童對他比中指,鄭男竟徒手抓起孩子往牆上撞,孩子頭部重創連喊3天頭痛竟沒人理會,直到在家昏倒才被送醫,已成為植物人。檢方今天依「兒童及少年虐待罪」致重傷罪起訴,並依「剴剴條款」求刑12年,成為全國首例。
高市社會局表示,今年9月男童母親與鄭姓同居人帶個案到醫院急診,因傷勢疑似兒虐,醫院通報,社會局立即會同警方至醫院,並報請檢方啟動重大兒虐偵辦,由檢察官指揮進行相關調查。
社會局隨即安排兒保醫療中心提供個案醫療救治與緊急安置,訪談發現男童的哥哥亦受虐,立即訪查親屬,移至親屬家提供安全保護照顧,依職權向法院為兩兄弟聲請緊急保護令,禁止施虐者與母親再度施暴,並對加害人進行處遇計畫案,市府亦依職權對施虐者提獨立告訴。
個案現由社會局安置於機構照顧,持續醫療復健,持續追蹤哥哥由親屬照顧情形良好,並與學校合作提供輔導協助。施虐者禁止接觸案兄弟,母親可於社會局同意與監督中探視案兄弟,並須配合接受家庭處遇計畫及親職教育輔導。
社會局表示,配合檢方指揮偵辦,今獲悉檢方調查個案於幼兒園就讀期間曾有傷勢而未通報,將依警方調查資料查辦,如幼兒園知悉未通報,將依兒少法第五十三條通報規定,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