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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秋的代價!白目男辱警學狗叫「汪汪」 代價15萬

2024/05/18 05:53

彰化葉姓男子不滿警察來處理糾紛,竟出言侮辱「警察是狗」、「給我跪在這裡汪、汪兩聲」等語,彰化地院審理,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約15萬元(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67歲葉姓男子日前在餐廳與服務人員發生糾紛,警方獲報到場處理,葉男卻當眾挑釁警察,大罵「警察是狗」、「給我跪在這裡汪、汪兩聲」等語,但語畢後立即被扭送警局法辦。彰化地院審理,將葉男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約15萬元,葉男一時「嘴秋」,付出代價。

判決書指出,今年2月14日葉男到彰化市某知名日本料理餐廳用餐,因故與餐廳人員起爭執,警方獲報到場處理,葉男卻不知收斂,還當眾嗆警「像叫狗來一樣」、「現在的警察都變成人家養的狗了」、「給我跪在這裡汪、汪兩聲」等語,氣勢甚是囂張,但仍被依妨害公務等罪當場逮捕回派出所。

法官審理發現,葉男嗆警不只一次,2017年曾因不服酒駕取締,對員警恫嚇「殺你全家」被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脅迫罪,判處3月,去年11月,葉男又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騷擾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以罰鍰8000元,但葉男屢次判罰仍沒反省,還變本加厲,當眾侮辱警方。

法官認為,葉男當眾辱罵執行公務的警方,犯後至今仍否認犯行,可見法治觀念薄弱,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1日,共約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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