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醫院對兒子醫療處置 莽父推女護理師撞牆受傷
基隆地院今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2萬元。 (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陳姓男子去年12月9日到醫院探視因車禍受傷的兒子,因不滿院方未立即使用儀器檢查兒子腹部狀況,心生不滿,竟在病房外推陳姓女護理師肩膀,使她退後撞擊牆壁,背部受傷,基隆地院今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2萬元。
檢警偵訊時,62歲陳男承認有跟護理師發生肢體衝突,主要是因為兒子車禍住院數日,身體仍非常不適,請醫院做腹部超音波檢查,卻得知無法立即處理,才會發生爭執,但否認有推倒護理師害她受傷,只有用肩膀撞到她,不可能傷勢那麼嚴重。
陳姓護理師則請警方協助調閱監視器影像,確認當時自己正在執行醫療業務,卻遭陳男襲擊受傷。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陳男涉犯傷害罪及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罪,依法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改口承認有推護理師,願意認錯,但因被害護理師均未到庭,無法與陳男進行調解或和解。
法官認為,陳男因罹有精神疾病情緒較不穩定,兒子又因車禍就醫,身體尤為不適,請護理人員協助盡快安排檢查未果,一時失慮,導致護理師受傷,考量他已承認犯行,且及其犯罪動機等,判處他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