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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小黃「多找5元」鬧上警局 男譙警反吞「萬倍懲罰」

宋姓男子搭計程車為了5元車資鬧上分駐所,卻辱罵警察,遭判拘50天,若易科罰金要5萬元,上訴也被駁回,維持原判。示意圖。(資料照)

宋姓男子搭計程車為了5元車資鬧上分駐所,卻辱罵警察,遭判拘50天,若易科罰金要5萬元,上訴也被駁回,維持原判。示意圖。(資料照)

2020/08/01 19:29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池上鄉宋姓男子搭計程車為了5元車資鬧上分駐所,以「X媽的」等語辱罵胡姓警員,還接續吐口水在值班台前地上,台東地院判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要5萬元。

上述判決由台東地院簡易判決,宋男不服提上訴,但被地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宋男去年1月29日凌晨0時,在關山慈濟醫院就醫後搭乘詹男駕駛的計程車回池上,雙方爆車資糾紛,鬧進關山分局池上分駐所,請求員警協助處理。

警方對車資糾紛處理完畢,詹男先行離去後,宋男不滿胡姓警員處理結果,在池上分駐所內當場辱罵胡姓警員「X媽的」,接著還吐口水在值班台前地上,被檢方位妨害公務起訴。

宋男辯稱當天身體不舒服,在醫院有打鎮定針,導致行為不正常,說「X媽的」只是口頭禪,沒有罵人的意思,忘記有吐口水,後來看影片才知道,當天可能是吃藥,口水分泌比較多,快要流出來,但要講話才低頭流出口水,然後用腳抹掉,警員可能誤會,以為他來找麻煩。

有趣的是,這5元的車資糾紛,是乘客宋男認為司機多找他5元,要求員警先收下10元並找他5元,另外5元再由員警交給司機,其中,宋男不斷出言「有種5塊找給我」、「5塊錢呢」等語,均由警方以事涉私權紛爭,不宜由員警代為收受交付金錢予以拒絕。

宋男父親到場想帶他回家時,宋男仍不願離去,先後口出「你們X媽的」、「說你們這警專畢業的」、「干我屁事喔」、「我覺得你講話很刺欸」、「我X媽看你是官大爺」等語,表達不屑、輕蔑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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