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狀告誹謗 中選會4官員二審仍判無罪
彭文正提刑事自訴控告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等4人妨害名譽、偽造公文書等罪,高等法院二審今駁回彭的上訴。(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名嘴彭文正3年前在網路節目專訪中,認為2020年總統大選蔡英文的817萬票有弊,中央選舉委員會發新聞稿駁斥彭的說法,彭提刑事自訴控告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等4人妨害名譽、偽造公文書等罪,台北地院去年7月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李等人犯罪,判4人皆無罪。高等法院二審今駁回彭的上訴。
由於一、二審都判無罪,原則不得上訴,4人可望無罪脫身。彭文正自訴控告4人的罪名,包括加重誹謗、公然侮辱、行使登載不實文書等罪,被告為時任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副主委陳朝建、綜合規劃高姓處長、徐姓專員。
彭文正自訴主張,他2020年2月17日在網路節目「比特王出任務」的專訪中,對於蔡英文的總統得票數817萬票表示懷疑,並提出他的判斷依據,節目標題為「817萬怎麼來的?意外!深綠主持人竟戳破作票疑雲!甚至還有比作票更恐怖的事!」
中選會隨後發出新聞稿指出,此類不實訊息出於惡意、虛偽假造、造成危害,內容悖離選務法令規範,也不符選務標準作業程序,試圖損及選務機關的信譽並打擊全國選務同仁,製造社會的對立,予以嚴正駁斥。陳朝建同日也受訪問說該對彭及影片採取法律行動就會採法律行動。
彭文正認為他的說法是開放性意見,並非事實陳述,中選會卻發新聞稿說他的說法是不實訊息,貶損他名譽與人格,狀告4人妨害名譽。
李進勇等人都否認犯罪,公務部門對於外界指摘其職務行為而提出反駁與說明,並未涉及犯罪,中選會發出新聞稿,是公部門的機關行為,乃依法行政。
一審北院認定,新聞稿是表明中選會對於總統大選的投開票過程無瑕疵、沒有作票,並未公然侮辱彭文正,且新聞稿發布時離投票日已逾15天,沒人對總統選舉結果提選舉無效之訴,李進勇與中選會人員以新聞稿說明彭的質疑言論意見,沒有誹謗、偽造文書犯意,犯罪證據不足,判4人皆無罪。
彭上訴,高院二審今宣判駁回,維持一審的無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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