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姊妹虐死剴剴 羈押禁見3個月
2024/04/18 17:48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偵結起訴保母劉彩萱(圖,戴眼鏡)及其胞妹劉若琳,18日移審台北地院裁定2人者羈押禁見3個月。(記者塗建榮攝)
首次上稿 13:27
更新時間 17:4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今天偵結起訴保母劉彩萱及其胞妹劉若琳,上午移審台北地院,法官蕭淳尹下午開庭接押庭後,認為2女涉犯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重罪,且有勾串事實,有逃亡之虞,裁定2人者羈押禁見3個月。
檢方起訴2女的3罪,最重均可處無期徒刑,分別為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妨害自由而致人於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
北檢起訴指出,剴剴的生母因涉刑案被通緝,去年8月保母劉彩萱經由兒福聯盟媒介,與剴剴的外婆簽署家庭托育契約書,自去年9月1日起以每日1000元由劉女於住處負責全日照護剴剴,費用由兒福聯盟支付。
劉彩萱姊妹卻共同長期凌虐剴剴致死,凌虐手法包括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每天餵食1餐未加熱的泥狀廚餘,致其營養不良、缺血、感染肺炎致死;2女還對折綑綁剴剴,逼迫裸體在陽台「站著睡」,還以布條和繩索綑綁四肢和頭部,對折綑綁身體,又以口罩、保力龍遮眼,以行李帶綁在椅腳上,或塞入水桶或擁擠的屋角雜物旁,檢察官痛批2人施虐手段人神共憤,起訴移由北院國民法官審理,將於審理時具體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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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劉彩萱及其胞妹劉若琳(圖,綁髮)羈押禁見3個月。(記者塗建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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