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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沒工作還搞婚外情 軟飯男載小三超速被「國家認證」

2024/03/10 11:12

高雄羅姓男子無業3年還能搞婚外情,小三交往3年受不了軟爛男提分手。(情境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市羅姓男子和施姓女子結婚多年後感情生變,趁北上參加職訓課程時借住劉姓女友人住處,結果竟發展出不倫戀,但羅男與劉女交往3年期間一直沒工作,又不肯跟施女離婚,劉女看破提分手,羅男竟向施女坦白和劉女偷情的事,兩人鬧到離婚,施女怒告劉女求償78萬元,法官判劉女應賠10萬元。

判決指出,羅、施兩人結婚14年,雙方育有2名子女,2019年間,羅男北上參加職訓課程,結識也在上課的劉女,同年6月,羅男再度北上考取事務管理人證照,並借住劉女家中,兩人發展出不倫戀,期間不但同居,還四處旅遊,甚至兩人騎車去陽明山泡完溫泉,下山途中騎車超速還被拍下測速照相機拍到兩人身影。

不過,羅、劉交往期間,劉女發現羅男身文分文,不但考證照的錢要向她借,連生活費也當伸手牌,羅男失業3年一直吃軟飯,又一再哄騙她會跟施女離婚,劉女受不了他借錢不還又愛騙人,2022年6月提分手。

兩人分手後,羅男重回施女懷抱,並清楚交待這3年來他和劉女交往的點點滴滴,施女得知此事後氣炸,兩人也鬧到離婚,施女拿出羅男給她的相關證據,向劉女提告求償78萬。

高雄地院審理時,羅男作證指出自己和劉女交往時一起到南部遊玩、祭祖,還拿出那張泡完湯騎車超速被拍的照片佐證,但法官認為,照片中的人物無法辨別身分,就算是羅、劉兩人身影,也無法證明兩人有發生過性行為,只能證明兩人曾一起騎車出遊,但劉女確實和羅男同居3年,已侵害施女權益,因此判她應賠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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