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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聽聞老婆被亂摸打瞎朋友左眼 二審輕判1年8月

2023/09/22 16:40

打瞎朋友左眼的陳男,一審判刑2年9月,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改判1年8月。(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南投縣陳姓男子於去年3月20日晚間,與妻子及朋友於水里鄉一間釣蝦場包廂內聚餐,他上完廁所後,聽聞朋友亂摸其妻,氣得對朋友一陣拳打腳踢,把朋友左眼打瞎,南投地方法依重傷害罪判刑2年9月,陳男上訴二審,宣稱自己雖有傷人之舉,卻無重傷害之意,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雙方無重大恩怨仇隙,難以認定陳男有痛下重手的重傷害犯意,改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1年8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擔任水泥師傅的陳男,於上述時間與妻子、朋友多人,至釣蝦場包廂聚餐飲酒,陳男席間暫離如廁,返回包廂時,朋友已不在該包廂內,他聽另一友人轉述得知,他上廁所時,朋友亂摸妻子與其他女性友人,遂走出包廂外,找朋友理論。

雙方爭執時,陳男一陣怒毆,徒手毆打、腳踢朋友的頭與臉部,導致朋友下巴撕裂傷、下唇撕裂傷、下唇內側撕裂傷、左眼球破裂等傷害,送醫急救治療後,迄今仍有左眼眼球萎縮、視力無光感,且無恢復的可能。

南投地院認為,陳男有毒品、詐欺、竊盜等犯罪前科,素行不佳,僅因細故糾紛,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處理,竟對朋友犯下重傷害犯行,導致左眼失明,但犯後坦承犯行,並與朋友達成和解及賠償損害,態度尚可,依重傷害罪判刑2年9月。

陳男上訴二審,他宣稱,自己坦承有傷害行為,但他否認有致人重傷之意,當時朋友是坐著,他是站著,他打下去剛好打在朋友頭部,他不是故意打朋友頭臉部等語。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認為,陳男與朋友並無重大恩怨仇隙,難以認定陳男有痛下重手,蓄意毆打朋友左眼的重傷害犯意,據此改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1年8月,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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