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某補習班餵利他能 檢緩起訴:出自善意且危害非重大
宜蘭縣政府發現補習班業者提供利他能給學童使用。(宜蘭縣政府提供)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某補習班擅將管制藥品「利他能」提供給小學生使用,涉違醫師法,被宜蘭地檢署介入調查,查扣51顆利他能 全案偵結,檢察官認為,補習班負責人是出於對孩子的善意,造成的危害亦非重大,以緩起訴處分。
據了解,某補習班靳姓負責人,觀察3位學生疑似有過動、注意力不集中情況,於是4月至6月期間,多次拿另一名A學生寄放在師長、依處方籤開立的利他能,給3名學生服用,每次服用劑量為4分之1顆。
不過,利他能是第三級管制藥品,負責人未經醫師處方,涉違醫師法;家長雖然知情,但並未獲得充分的資訊,補習班僅告知這是「聰明藥」,若孩子獲得改善,再勸家長帶孩子就醫。
縣政府透過社會安全網於6月發現此事,因此進行調查,並通報宜蘭地檢署,請檢方介入偵查,現場查扣51顆利他能,全案以違反醫師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
靳姓負責人接受偵訊時,對於擅自給藥坦承不諱,但否認有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的犯行,她不知道利他能含有毒品成分(Methylphenidate)。
檢方調查,靳姓負責人的孩子曾有學業問題,服用利他能後,獲得顯著改善,認為其犯罪動機,是出於對學生的善意,且無前科,犯後坦承罪刑,態度良好,所造成的危害亦非重大,足認靳女是一時疏失而觸法,經此教訓已有警惕,因此違反醫師法部分,予以緩起訴,期間為2年。
檢方表示,利他能的外觀是白色圓形錠劑,與常見的毒品外觀截然不同,例如海洛因是白色粉末狀,安非他命是白色結晶狀,一般大眾無從判斷利他能為毒品管制條例管制物品,實難苛求靳女主觀上有此認知。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說明,事發後請補習班停止招生,並召開宜蘭縣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會議結論認為靳女有不適任情況,並發文給教育部複審;若複審通過,會將靳女登錄到全國的不適任人員系統,由於靳女同時也是補習班負責人,教育處會撤銷該補習班的立案。
-
餵藥案燒到宜蘭 食藥署揭「聰明藥」來源:同學剩藥
-
宜蘭補習班擅餵管制藥品 13學童提出篩檢、安置需求
-
宜蘭補習班擅餵利他能 10學童要求篩檢
-
坊間稱「利他能」是聰明藥? 醫師:誇大有誤解
-
宜蘭縣疑服用利他能學童累計6人 教師工會籲建立防範機制
-
宜蘭補習班10童未檢出利他能 衛生局:僅能追溯到3至6天前
-
宜蘭某補習班餵學童「利他能」 縣府︰全縣幼兒園皆無違法餵藥
-
桃園小二男童慘遭「虎父」罰脫衣站門口 社會局介入強制安置
-
遭「超派鐵拳」毆打提告殺人未遂 Toyz:目前無和解可能
-
毒販供出貨源被發現唬弄 警再鎖定查緝起獲大批毒品逮2藥腳
-
台商涉共諜案引介2退役軍官發展組織 3人都被羈押禁見
-
抓聚賭被控違法搜索 龍潭警:行為人同意搜索也簽了同意書
-
錢櫃大火6死案下週宣判 練台生續境管8個月
-
拔罐按摩變扎針放血 民俗治療師扎傷客人判刑
-
新北國中生割喉案乾兄妹殺人罪起訴 受害者父發聲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