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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翻醋醰!叫新歡到舊愛住處接她 爆衝突險鬧出人命

2023/07/06 12:18

張男重擊情敵林男頭部,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法院檢視被害人傷勢後,依傷害罪判刑6個月。(情境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賈姓女子在張姓舊愛住處,卻打電話叫新結交的林姓男友來接她,引爆兩男衝突,林男被醋勁大發的張男持鐵椅重擊頭部,險些鬧出人命,所幸警方到場制止,張男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屏東地院檢視傷勢及相關事證後,依傷害罪判處張男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與張男交往中的賈女透過網路結交林姓新男友,1年多前,賈女人在張男住處,卻打電話叫林男來接她,張男一見到情敵林男,醋勁大發,雙方大打出手,張男持鐵椅等重擊林男頭部,警方據報趕到現場,將頭破血流的林男協助送醫。

事後林男控訴張男下手凶殘,想致他於死;張男則強調只想教訓林男,沒有要致林男重傷或死亡的犯意;檢方認為張男重擊被害人足以致命的頭部,主觀上有致被害人重傷或死亡亦不違背其本意的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張男。

屏東地院認為,林男就醫後堅持只包紮傷口,拒絕縫合或進行頭部電腦斷層檢查,自行出院,無證據證明傷勢已達骨折、顱內出血等程度或因傷勢嚴峻須定期回診接受治療等情事,應以傷害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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