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居民控民宿房客「拉K抽到爽」 警方:加強查緝
警方近年都有查獲包棟民宿吸毒案件。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畫面)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墾丁地區進入旅遊旺季,加上疫情已經完全解封,近期不少遊客湧入旅遊或水上活動,但有民眾在當地社群痛批,「恆春警察根本就不抓抽K的」,還指控鄰居放任潛水房客吸毒,引發不少當地居民回應包棟民宿吸毒囂張問題,恆春警方強調,除提醒民眾協助舉報,也已加強巡邏並佈線查緝。
民眾在恆春當地社群指出,「恆春警察根本就不抓抽K的,每次都說加強巡邏加強巡邏然後就沒處理了,這些尿布仔就抽到爽,然後隔壁就被熏到死,房間全是那味道有夠靠北,到底要怎麼才能夠杜絕這些毒蟲呢?」還指控「反正打給警察,警察說不會來抓,盡量抽、用力抽。」
對於這樣的怨言,引發不少當地居民回應,認為「好多民宿老闆都接這種客人。衰的都是隔壁鄰居」、「包棟常常也是,衰的不只鄰居,常常隔天那群退房,接下來三點又要入住,客人變成家庭又有小孩我看到才覺得可憐,入住還要吸他們留下來殘毒,就算床單都換也會殘留在沙發或窗簾上」、「有的抽k的還有帶小朋友同行勒,無法無天了。」
對於民眾指控,恆春警方重申,有關民眾於社群貼文反映「民宿客人拉K」情事,經查恆春分局目前未接獲該址有吸毒拉K等報案,恆春分局已於該社團po文回應,並指派專案人員與po文者聯繫,進行後續偵處,防杜不法情事。
此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開毒趴)之場所,該場所將依「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自查獲之翌日起列為特定營業場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1條,指定的業者有通報義務,特定營業場所人員知悉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未通報警察機關處理者,除依該條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令其停止營業6個月以上1年6個月以下或勒令歇業。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
離婚失意拉K解愁被發現 男酒後攀4樓尋短
-
保時捷停路邊拉K 毒蟲ㄎ一ㄤ掉伸腳撐門慘了…
-
全台最大房仲集團 店數突破1800店
-
2男1女摩鐵拉K 使出 「軟骨功」鑽入電視櫃躲臨檢
-
著名中醫師指點 翁家明打通任督脈全靠這關鍵
-
騙錢兼做公益救「浪浪」? 愛心捐款成詐欺陷阱
-
北市小黃突衝人行道撞兩單車 運將送醫不治
-
涉綠能貪瀆收賄 雲林縣議長黃凱聲押禁見
-
天乾物燥水源缺乏 竹縣消防局3大隊救災演練逼真
-
好人難做!撿到台電識別證要歸還 對方竟回用寄的還不出郵資
-
上半年狂抓5150件 彰市東外環道測速桿勇奪「桿王」
-
調酒師等紅燈機車倒退嚕 酒測超標被送辦
-
澎湖男子深夜倒臥車道遭輾過 救出送醫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