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逼宮這下慘了 元配怒告獲賠
示意圖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元配自稱被小三逼宮,不只收到小三拍攝丈夫藥單、背影的照片,還質問她是不是離婚,元配決定向小三、丈夫求償20萬元,簡易庭審結,認定兩名被告交往已逾越分際,判應連帶賠償元配12萬元。可上訴。
2015年這對夫妻結婚,元配說,2021年小三、丈夫透過通訊軟體互傳鹹濕對話並視訊通話,還前往摩鐵偷腥;後來,有一名大頭貼是女性、臉書用戶名稱為「Kiki Chen」傳送訊息給她,表明曾與其丈夫同住。
更讓元配無法忍受的是,「Kiki Chen」甚至傳送丈夫藥單、背影照片,並質問她是否要離婚,後經元配確認「Kiki Chen」就是小三,決定對小三、丈夫連帶求償20萬元。
丈夫、小三均否認赴摩鐵上床,拒絕賠償。丈夫進一步解釋,2021年5月至9月24日間,只透過臉書或LINE與女方聯絡,根本從未見面,遑論是男女朋友,僅同年9月25日下班後,恰逢女方一人北上會害怕,兩人才碰面,但並非整天待在一起,當下也對女方表明「妳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丈夫更強調,女方未經同意拍攝藥單、背影;後來女方返回台南住處,他便刪除女方的臉書與LINE,況且,成年人聊天聊久了就會聊到成人話題,就像遊戲般陪伴聊及聊天。
女方則說自己曾在臉書社團「廢板南韓公社」發一篇關於網路交友的勸世文,被同為被告的男子主動私訊搭訕,兩人互相加LINE後,才有更多對話,因此,才會認為男子與元配已經分居並協議離婚,男子還稱元配是「前室友」,所以誤信男子處於單身狀態。
簡易庭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兩名被告曾上床,但依兩人互傳的對話如:「我喜歡腿」、「已經全裸在床上囉」、「看一下我的醜照滅火」、「到底有多想撲倒」,以及下半身穿著內褲的照片等證據,認定兩人交往已逾越一般朋友分際,判應連帶賠償元配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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