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學歷援交妹升格成小三 元配怒告獲判賠40萬
擁有國外學歷的援交妹升格成小三,被元配提告求償,北院判小三應賠償40萬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擁有英國格拉斯哥加里東大學國際時尚行銷研究所學歷的黃姓援交妹升格成小三,被元配指控與王姓丈夫透過色情網路援交仲介認識後,多次上床並發展為男女朋友,黃女還以各種藉口騙走王男數百萬元,元配決定提告,台北地院認定黃女侵害配偶權,應賠償元配40萬元。可上訴。
元配主張,黃女、陳男自2019年11月起,經由色情網路援交仲介認識,黃女明知陳男已婚,仍多次發生性關係也成為男女朋友,直到2021年8月止。
交往期間,黃女藉口支付律師費、和解金、罰鍰、因疫情升溫收入減少、生病就診、家人生病住院、更換洗衣機等理由,陸續向王男騙走數百萬元,這些都有協議書、Line對話紀錄可以證明,元配認為黃女害她的家庭經濟陷入困難,並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
黃女說自己並不清楚王男已婚,元配也沒有提出證據證明兩人曾發生性行為等,況且,通姦早已除罪,北院法官吳佳樺審理也在另案明指「配偶權已非憲法所肯認」,所以不必賠償。
承審本案的法官說明,配偶其中一方,若與第三人發生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圓滿以及幸福的行為時,代表已侵害配偶權,何況,大法官會議肯認婚姻制度,也同意夫妻基於配偶的身分法益應受憲法保障,因此,被侵權的一方得依民法規定提告求償。
法官根據黃女、王男的LINE對話,得知王男曾提到「那是我老婆早睡,今天她還沒睡」,黃女也曾回應「這輩子我沒見你家庭支離破碎...絕對不會甘心」、「破壞人家家庭好有快感」等語。
再者,王男曾到庭自揭首次與黃女性交易後,維持每月1次或2、3週一次的頻率上床,也將其已婚身分告知黃女,後來還曾支付分手費用,以避免黃女再度借錢、要錢,同時透過協議書約定。法官因此認定黃女確實侵害配偶權,應賠償元配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