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備隊員警被充當保護傘 暗助越女成「大姐大」
台北市警大同分局警備隊李姓員警,因涉嫌與越南籍吳姓女子經營的博奕集團勾串,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資料照)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大同分局警備隊李姓員警,因涉嫌與越南籍吳姓女子經營的博奕集團勾串,今日被台北市警局依貪凟、洩密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吳女疑另涉勾串其他不法集團,且拒不提供手機內容供檢調追查,警方將再深入解析釐清。
警方調查,已婚卻和先生分居的的越南籍女子吳喬莉,和北市警大同分局警備隊李姓警員,是逐步發展出地下情關係,由於李員的警察身分,讓個性強悍的吳女成為台越犯罪集團中的「大姐大」。
警方表示,40歲的越籍吳女,結婚來台已逾十年,早已取得台灣身分證,但她與先生感情不睦,自行在北市重慶北路賃屋居住。吳女經常與越籍老鄉相聚,由於能操一口流利台語,在各方關係複雜糾葛下,兼作起各類不法仲介工作。
一線三星的51歲李員,服務於北市警大同分局警備隊約15年之久,期間曾擔任過專案查緝人員,對地方事務熟稔,是名資深員警。李員也是因為和太太感情不佳,時常把警備隊當成自已家居住。
警方表示,吳、李疑是在4、5年前認識,吳女雖已近中年,但容貌和身材仍保持的不差,甚至還被稱為「美魔女」級別,可見一斑。倆人後來慢慢發展成地下情侶關係,李員偶爾會到吳女家住。
不過,警方懷疑吳女應是看中李男具有警察身分,當成是另類的「保護傘」,可藉以震懾住外籍人士。
警方調查,李員利用警方內部系統,查詢賭客個資,提供給業者作為討債資訊或是過濾賭客,懷疑李員另有收取不正利益。
警方調查,吳女疑另再與台越兩地應召站、越南按摩店等都有不法勾串的利益關係,並且已發展成為北部地區的大型不法台越犯罪團體。
李員在督察室訊問中,堅決否認有不法情事,辯稱是依法行政查察通緝犯。但警方今日仍將李員和吳女列為重要嫌犯,依洩密、貪凟、個資法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並擴大深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