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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歲壯男美聲佯裝19歲女大生 關燈與20歲男性交挨告性侵

2023/02/02 15:52

林姓中年壯男以美聲裝19歲女大生,在交友網站認識20歲的A男,A男在關燈的不知情情況下與林男性交,高院以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體型壯碩的桃園市林姓男子被控1人分飾男、女兩角,先假冒19歲女大生並裝出甜美聲音,透過交友網站陸續結識2名男子,將他們誘騙到住處,再以正妹胞兄身分接待,在關燈情況下,林男再以女大生身分現身與2男共發生13次性關係,一審以林男涉性侵A男、另性侵B男12次,共判刑4年6月,林男和檢方均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卻認定B男知悉林男是男子,屬合意性交改判無罪,林男僅涉性侵A男,今改判林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40多歲的林姓男子於2019年在網路上張貼年輕女子照片,設定性別為女性,自稱為「語婕」、「林語婕」 的19歲女大生,白天在國立大學就學,晚上在貿易公司擔任會計實習生,透過交友網站、即時通訊軟體認識多名男子,其中,20歲的A男、24歲的B男誤信林男為女大生,有意發展為男女朋友和發生性關係。

2020年2月,林男邀約A男到他位於桃園蘆竹區 住處,先以「林語婕」的哥哥身份出面接待,並在飲料中摻入安睡藥給A男喝下,林男佯稱為避免家人知悉而要求A男關燈等待 ,再冒充「林語婕」進入房間內,致A男誤認林男是女子,發生性行為進行肛交。2020年3月至5月,林男如法砲製,在其住處和另名B男共發生12次性交,檢方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起訴林男。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犯行包含涉對A男強性交、對B男則觸犯12個強制性交罪,共犯下13罪,每罪各處3年6月,合併定應執行刑4年6月。林男否認犯罪,檢察官認定林男觸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的重罪,均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後,依據林男和A男在交友網站、手機等對話紀錄相關證據,認定林男違反A男意願,對他犯下強制性交罪,且始終否認犯罪,無悔意,今判林男3年6月徒刑。

至於林男被控12度性侵B男部份,高院依B男證述,認定B男案發時知悉林男為男子身份,應屬合意性交,一審判林男涉性侵B男,觸犯12個強制性交罪,尚有違誤,故將此部分撤銷改判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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