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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放煙火有「眉角」 超過晚間10點須先申請

2023/01/01 13:19

消防隊員確認申請單位使用的煙火合格後,才允許施放。(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跨年夜及農曆年節期間,許多民眾都會施放煙火慶祝,但新北市消防局指出,在新北市轄區必須注意施放地點,且超過晚間10點後至翌日上午6時,不得施放煙火。若有在該時段施放煙火需求的民眾,則可向消防局提出申請,否則可能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將面臨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六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莊渝淵指出,爆竹煙火有分成「專業爆竹煙火」及「一般爆竹煙火」2大類,而專業爆竹煙火必須由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員施放,且要「事前申請」;而一般民眾可以在市面上購買施放的是一般爆竹煙火,如仙女棒、沖天炮這類產品。

新北市轄區內,若要施放一般爆竹煙火,必須注意施放區域,像是學校、圖書館、醫院、養護中心、漁港、碼頭、捷運、高(台)鐵車站及其路權範圍等不得施放;此外,施放時間也有限制,只要超過晚間10時許至翌日上午6時許,未經提前申請核准,均不得施放。

若民眾有深夜需在新北市轄區施放煙火的需求,則可上新北市政府雲端e櫃台申請,待核准後就不用擔心被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罰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轄區施放煙火不得超過晚間10點,有特殊情況可提前申請,以免受罰。(記者吳昇儒翻攝)

新北市轄區施放煙火不得超過晚間10點,有特殊情況可提前申請,以免受罰。(記者吳昇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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