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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雲林地檢署抗告成功 虎尾砍人案3嫌收押禁見

2022/12/01 21:19

虎尾砍人案警方逮6嫌,其中3嫌檢方聲押法院裁定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成功,法院今晚重新裁定3人收押禁見。(記者黃淑莉翻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虎尾鎮光復路11月25日發生砍人案件,三寶爸遭6名嫌犯圍毆砍斷手腳筋;雲林地檢署複訊後,將主嫌等3名嫌犯聲請羈押、其他3人重金交保,雲林地方法院裁定3人分別以10萬、5萬元交保,雲檢不服28日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30日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雲林地方法院」,法院今天重新召開羈押庭,晚上8點裁定主嫌3人收押禁見。

上月25日凌晨2點25分左右,停放在虎尾光復路一輛轎車遭人潑漆,引發聚眾鬥毆,犯嫌停放在路邊的上千萬轎車遭不明人士潑紅色油漆,王姓被害人載朋友到該處停在對面正離開,卻遭犯嫌糾眾圍住,混亂中有人持西瓜刀、高爾夫球桿將被害人砍傷。

據指出,被害人傷重就醫急救,第一時間命危,經救治現已轉到普通病房,後續還須漫長復健。

虎尾分局第一時間逮捕到6名犯嫌,訊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將主嫌等3人聲請羈押,其他3人重金交保,雲林地方法院分別裁定5萬及10萬元交保。

檢方第一時間對法院裁定極不認同,提出抗告,經台南高分院審酌認為該案件案情未明朗,三嫌與同案共犯之供詞尚有差異,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甚值商榷,因此裁定檢察官抗告有理,原裁定予撤銷,發回雲林地方法院。

雲檢指出,法院今天下午重新召開羈押庭,經過2、3小時開庭,今天晚上8點裁定3嫌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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