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砍人案件法院裁定交保 檢方今將提抗告
虎尾日前發生停放在路邊的轎車遭潑漆進而衍生砍人案,警方逮到6名犯嫌。(記者黃淑莉翻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虎尾鎮光復路25日發生砍人案件,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重申嚴厲讉責暴力,另雲林地檢署昨天針對3名犯嫌聲請羈押,法院裁定交保,檢方不予認同,今天將提抗告。
案件發生在25日凌晨2點25分左右,一輛轎車遭人潑漆,引發聚眾鬥毆,犯嫌停放在路邊的白色轎車遭不明人士潑紅色油漆,王姓被害人載朋友到該處要離開,卻遭犯嫌糾眾圍住,混亂中有人持西瓜刀將被害人砍傷。
虎尾分局獲報,逮捕到6名犯嫌,訊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將蒙姓嫌犯3人聲請羈押,其他3人重金交保。
法院昨天裁定蒙嫌3人分別以5萬元、10萬元具保,引起譁然,檢方對此裁定極不認同,今天將提出抗告。
對此,雲林地方法院發言人王子榮指出,檢察官聲請羈押的犯罪法條一是攜帶凶器聚眾鬥毆,另一是傷害罪,法官審理羈押的要件是要確保後續偵查或審理作為,值班法官認為3名被告對犯罪行為都已說明清楚,因此認定不須羈押,至於交保金額則會考量案件情節。
王子榮表示,法院裁定結果是可以被檢視,檢方要提抗告,法院予以尊重。
張麗善今天受訪再次嚴厲讉責暴力,她指出,已要求警察局要全力維護治安,給鄉親一個乾淨、安全的居住環境,另第一時間得知即請社會處人員前往關懷家屬,被害者目前沒有生命危險,但後續仍須復健。
虎尾日前發生停放在路邊的轎車遭潑漆進而衍生砍人案。(記者黃淑莉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