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鮑魚前老闆涉炒作ADR判18年 高院傳鑑定人說明法律意見
連一鮑魚前老闆、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涉炒作ADR,一審被判刑18年,高等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傳訊鑑定人說明法律意見。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連一鮑魚前老闆、摩坦利投資負責人鍾文智被控炒作多檔台灣存託憑證(TDR),套利4.9億元,去年遭台北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18年;上訴後,高等法院今依據鍾文智律師團聲請,傳喚鑑定人、文化大學教授戴銘昇說明法律意見,戴主張,台灣信託憑證並非證交法核定的有價證券,但檢方對此持保留態度,高院訂本月9日將傳訊郭土木、王志誠2位教授提供法律意見。
檢方指控,鍾文智涉嫌炒作歐聖、揚子江、超級、明輝、特藝等5檔台灣存託憑證(TDR),套利4.9億元,雖然鍾文智否認犯罪,辯稱台灣存託憑證並非外國有價證券,自非「財政部76年9月12日台財證(二)字第900號公告」(簡稱76年900號公告)所核定的外國有價證券。不過,北院審理認為,台灣存託憑證是證交法第6條第1項「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有價證」,是證券交易法上的有價證券,認定鍾文智犯行明確,去年9月依違反證交法罪嫌判刑18年,8000萬元交保。鍾文智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日前裁准律團的聲請,今天下午開庭傳訊一審已出庭作證過的鑑定人、戴銘昇教授,針對台灣存託憑證(ADR)是否屬於有價證券提出法律意見,接受交互詰問,戴銘昇提供他本人最新的研究文章供合議庭參考。鍾文智今天也出庭,但未接受訊問,或表示意見。
戴銘昇主張,對比美日的法制,我國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並未在法律中明文賦予台灣存託憑證法律地位,若「76年900號公告」為核定依據,其所核定者亦僅是「外國股票」,應不及於台灣信託憑證,因此台灣存託憑證(ADR)並非證交法第6條第1項「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
不過,檢方質疑,司法實務上、一審法院均認定台灣存託憑證(ADR)為主管機關核定的有價證券,對戴銘昇的意見持保留態度。
高院為聽取更多專家學者的法律意見,訂9日傳訊郭土木、王志誠2位教授。
連一鮑魚前老闆、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涉炒作ADR,一審被判刑18年。(資料照)
-
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炒TDR判18年 8000萬重保防逃
-
涉炒作揚子江TDR套利2億 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追加起訴
-
燕巢交通、商圈推動 市心特色透天買氣正夯
-
想炒股反成「韭菜」被割 慘賠還被證交所識破判刑
-
炒作TDR!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假釋後 另案5000萬交保
-
中華電信「數位創新應用系列賽」開跑
-
五告衰!他巧遇同學說「這句話」打招呼 遭警察盯上秒開單
-
神鬼夫妻密集跌倒 詐保5千多萬 10年跌近千次 狂領意外險…
-
闖宅殺情敵 擁槍躲摩鐵/警匪對峙各開4槍2槍 自轟2死
-
PO文設定獵殺目標︰曾砍邱男 後悔失手
-
自由日日Shoot》靠詐保SOP 「碰瓷夫妻」擁5千萬身家
-
自由日日Shoot》1999每月申訴10萬通 無從察覺「有詭」
-
自由日日Shoot》改革實支實付保險 新制10月上路
-
能高安東軍縱走 渡溪1溺斃1救友傷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