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1999每月申訴10萬通 無從察覺「有詭」

周姓夫妻手持捷運及客運公司的申訴回函,就以此強要醫師開診斷證明及化瘀血的藥物來獲取理賠。(記者鄭景議翻攝)
〔記者何玉華、鄭景議/台北報導〕一對夫妻趁捷運及公車煞車時「順勢跌倒」,每摔必打一九九九申訴,進而詐領意外險理賠金。因一九九九每天投訴量不亞於三千件,北捷及客運公司日常也頻繁收到類似投訴,因而該對夫妻雖長期不斷地申訴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跌倒,一九九九或北捷、客運公司都未發覺異狀。
台北市政府研考會表示,以今年五月為例,一九九九每月服務量約十萬通電話,民眾進線反映問題,依標準作業流程,會在成立案件時依民眾陳述內容協助登錄,複誦確認後送機關辦理,服務過程尚無實質查證民眾陳述內容的可能性,主要是由收案的權責機關查證後,回復民眾說明。
研考會︰陳情是保障民眾權利
研考會表示,陳情是法律保障民眾的權利,若民眾反映的內容有不合法理的地方,各機關可查明事實後回復告知,若民眾對於同一事由一再陳情者,可依行政程序法第一七三條規定不予處理。目前的法規及行政作業方式是在民眾陳情權利保障及機關處理作為中,取得平衡的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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