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4少女供酒客上下撫摸...最小僅13歲 業者這下慘了
2022/07/12 20:25
駱男找未成年少女陪酒,年紀最小的甚至只有13歲,北院依4個意圖營利而容留使少年坐檯陪酒、涉及色情之伴唱行為罪,併判他5年徒刑。(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卡拉OK業者駱男找來4名少女任由酒客撫摸胸部、臀部及私處,年紀最小的甚至只有13歲,台北地院審理時,駱男雖否認雇用少女陪酒,仍被依4個「意圖營利而容留使少年坐檯陪酒、涉及色情之伴唱行為罪」併判5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駱男於2020年12月起至2021年5月中在卡拉OK內向男客收取人頭費、酒水錢、包廂費,並提供女子陪酒,同時允許男客親吻小姐,也可以摸胸部、臀部及私處。檢警後來查出,4名少女年紀最大17歲,其次是14歲,最小為13歲。
北院審理時,駱男承認是卡拉OK負責人,但否認雇用少女陪酒,且卡拉OK屬於開放空間,他賺的是包廂費與酒錢,沒收坐檯費,何況包廂內禁止猥褻行為,否則會報警、趕人。
然而,4名少女說法對駱男不利,有少女說駱男告知如果讓客人摸,會拿到較多小費;也有少女說,曾看過其他少女跟酒客舌吻,或隔著衣服撫摸胸部、私密處,而駱男認為這些行為可以吸引酒客,所以鼓勵這樣做。
至於13歲的少女則說,應徵時已告知駱男自己13歲,駱男仍鼓勵她們讓酒客摸私處;17歲的少女也說,駱男要她不能跟酒客提到真實年紀。
北院根據少女證詞以及少女與駱男間的對話紀錄,認定駱男找來4名少女陪酒並提供酒客撫摸,不僅戕害少女身心發展,也扭曲少女金錢價值觀,同時敗壞社會善良風俗,且駱男犯後仍否認犯行,毫無悔悟之心。
北院故依4個「意圖營利而容留使少年坐檯陪酒、涉及色情之伴唱行為罪」,分別判駱男有期徒刑8月、8月、3年8月、3年10月,訂合併應執行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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