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未成年少女還約樹林內打野戰 男判關2年
2022/07/04 14:22
基隆地院依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30歲黃姓男子前年4月間透過網路結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芬(化名),兩人互有好感,並於同年5月相約於基隆市孝三路某旅館嘿咻。黃男食髓知味,同年10月更約出剛放學揹著書包的小芬,到某速食店附近的樹林中嘿咻。小芬的姊姊發現後,報警處理。事後雙方調解成立,基隆地院依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檢警調查,黃男透過網路認識小芬後兩人進一步相約見面,隔了不到1個月,就約到孝三路的旅館內發生性關係;再隔5個月,又相約到速食店附近的樹林內野戰,直到小芬姊姊發現妹妹的荒唐事,趕緊報警處理。
黃男到案時,向檢警承認確實有與小芬發生過兩次性關係,但都沒有為被對方的意願。
小芬則向檢察官表示,與黃男發生兩次性關係時,都沒有違背自己意願,且發生第二次關係時,自己還背著書包。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黃男行為已涉犯妨害性自主罪,依法將他起訴,並請法官分論併罰。
法官認為,黃男未能克制自己情慾,一時失慮與未滿14歲的少女合意性交,但考量他犯後已經坦承犯行,且與少女及其法定代理人調解成立,而被害少女也同意法院從輕量刑,犯罪情狀顯可憫恕,依刑法第59條規定,規定酌減其刑。
法官審理後,考量雙方已經調解成立及黃男犯後態度、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狀況,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併諭知黃男應調解筆錄內容履行賠償責任,倘若未依規定賠償,檢察官得聲請撤銷本案緩刑宣告。
-
物流司機成呷幼齒慣犯 嘿咻14歲少女不認錯獲輕判
-
14歲少女得知大學男友劈腿 自曝曾經啪啪啪拒絕原諒
-
Global Mall新春開運大禮包 多元回饋創新高
-
求復合遭拒逼打分手砲 不顧前女友經期硬上後果慘
-
教室口爆女學生賠100萬元求饒 狼師前科累累難獲緩刑
-
時尚外型靈活駕馭本色!Suzuki 全新 Swift 打造都會小車新典範
-
抖內粉絲嗆「取消追蹤」逼見面 女直播主赴約慘遭性侵
-
新北聯醫板橋院區空調燒焦 疏散26病患虛驚一場
-
ATM出金太慢!嘉義女起疑櫃台詢問 5千元竟遭竊走
-
偷錄女教務主任如廁 高市男師「這原因」改判不用賠
-
1/24 大樂透頭獎飆4.5億!春節大小紅包、今彩539也開獎囉
-
竹東火併死者身分曝!三環幫大哥遭狙殺 電信詐騙祖師去年才返台
-
鄧文聰買D3土地案獲交保北檢抗告 高院最快明裁定
-
疑垃圾車載餘燼倒貯坑!高雄南區資源回收廠大火 3區快緊閉門窗
-
高雄左營大樓竄火舌 及時撲滅無人受傷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