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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高中學務主任以6親屬名義 詐領逾30萬稿費獲緩起訴

2021/06/15 18:09

桃園市立陽明高中徐姓學務主任涉嫌利用承辦總統教育獎、全民國防教育計畫業務時,以陳姓丈夫、3名兒子還有徐姓胞妹及林姓外甥女共6人名義,申報相關業務稿費詐領逾30萬元,桃園地檢署偵結,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資料照)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桃園市立陽明高中徐姓學務主任涉嫌利用承辦總統教育獎、全民國防教育計畫業務時,以陳姓丈夫、3名兒子還有徐姓胞妹及林姓外甥女共6人名義,申報相關業務稿費,詐領逾30萬元,桃園地檢署考量7人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徐女及其餘6人須於緩起訴確定後半年內,各向公庫支付15及5萬元。

檢警調查,徐女於2016至2019年擔任陽明高中學務主任期間,受教育部委託辦理總統教育獎相關業務,雖明知相關業務人員不得支領稿費,但她仍自行編撰並於完成審查總統教育獎芳名錄文稿後,以丈夫等6人名義申領撰稿費,獲取28萬9065元。

另,徐女於2018年至2019年間擔任學校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執行秘書期間,受教育部委辦全民國防教育計畫,雖明知相關業務人員不得支領稿費,她又自行審查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教案,並編撰審查評語等內容後,以其陳姓3名兒子名義獲取2萬307元。

徐女等7人偵訊時坦承不諱,檢察官考量7人犯後態度良好,且詐領的30萬9372元已自動繳回,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其中徐姓學務主任自緩起訴確定後半年內,須向公庫支付15萬元,其餘6人須於緩起訴確定後半年內分別向公庫支付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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