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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的他是惡狼!遭性侵長達11年 女大生冰存保險套成功復仇

2021/06/13 21:15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女大生小美(化名)還是小學五年級時,就開始遭母親的陳姓男友連續暴力猥褻、性侵,11年來陳男始終不放過她,多次趁小美母親回中國探親之際,在住處性侵她,後來小美被陳男性侵後,偷偷將保險套冰存起來保存證據,提起告訴,新竹檢方驗出裡面精液確實是陳男的DNA,將陳男起訴,新竹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4年6月。

判決書指出,2009年間陳男與當時才11歲、就讀小學五年級的小美母親,是男女朋友關係,同住在租屋處,竟趁小美對於性行為智識及決斷能力淺薄未臻成熟,竟為滿足一己性慾,在小美房間內假藉按摩名義,不顧小美拒絕,且已掙扎反抗、試圖要甩開遭強拉之手,仍強行撫摸胸部及下體,以此強暴方式強制猥褻得逞。

小美就讀小六期間,在房內遭陳男強行撫摸胸部及下體,再強行以嘴吸吮胸部。2011年12月小美就讀國一時,在房內遭陳男強行將生殖器放入口中強制性交得逞。小美就讀國中二年級與高一期間,陳男利用小美母親去中國與外出機會,強行將她壓制在床上並將她衣服脫掉後,強制性交得逞。

小美就讀大學二年級期間即2019年2月間,母親前往中國,陳男在小美房間內,不顧她拒絕而表達不願意,仍強行壓制在床並將褲子脫掉後,性侵得逞並射精在保險套內,小美事後將保險套冰存當成證據。

5個月後小美因故與陳男發生口角,不願再隱忍,乃報警處理,並提出2019年2月性侵所使用過的保險套當證據,檢警因而循線查悉上情。

法官審酌陳男身為年薪百萬的物流業承包商,不思對同居女子的幼女善加對待,竟為滿足個人性慾,罔顧小美人格發展及心靈感受,竟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造成其心理陰影,然因事後已與被害女大生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金完畢,最後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4年6月。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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