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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竊小吃店辯留500元 老闆提供監視器罵「睜眼說瞎話」

2021/03/30 09:21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張姓男子去年開車到中市北屯區一間已打烊的小吃店,在攤架搜尋財物未果,索性偷走擺在櫃台的橄欖油、礦泉水各一瓶逃離,警方獲報循線查獲張男到案,他竟大言不慚辯稱,「當時曾留500元在桌上,可能被風吹走」,但隨即被業者提供的監視器打臉說謊,指控張「睜眼說瞎話」。

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定張男犯竊盜罪,犯行明確,張雖在警詢時否認涉案,不過全案在法院審理時,張已承認涉案,並與被害店家達成和解,允諾賠償損失,因此依法判罰6000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59歲張男在去年10月10日凌晨2時許,駕駛朋友車輛前往北屯區一間已打烊的小吃店,利用手機照明功能當手電筒,在店內攤架櫃台搜尋財物,但因沒有值錢物品,索性偷走當時擺在櫃台的一瓶橄欖油、礦泉水。

業者發現後報案,並提供監視器影像給警方,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鎖定犯案車輛,進一步循線通知張男到案後,張矢口否認涉案,辯稱當時因為攤位沒有人,所以拿走橄欖油、礦泉水後,還留500元在櫃台上,可能被風吹走還是其他原因,所以店家沒有看到。

但業者說,不論是店內、店外都有裝設監視器,如果張有掏錢,並將鈔票放在攤位的動作,監視器一定都有拍到,但監視器並沒有拍到張有類似的動作,聽到張男離譜說法,直控「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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